五月二十五日 晴
合約內容
今天下午匆匆吃過午飯, 就趕往中環怡和大廈簽合約. 在大頭的協助下才可以準時到達相約的地方!
整個過程也十分順利, 合約的內容大致上都清楚與合理. 只是它是一份為期六個月的職位吧! 短暫
了一點, 不過還是上了班再下定論...五天的工作和現在一樣; 每個月二十六號出糧但如果不是渣打
銀行就會遲一天, 比現在的公司早好得很; 半年的合約內有五天的年假; 三個月後有醫療; 強職金
方面就是朱仔供五個巴仙公司供五個巴仙加五個巴仙; 這個值得一讚! 其他再沒有特別的條款需要
履行和承諾.
這就是合約的正本! 留意一下工作名稱是...Temporary Administration Clerk
by 朱仔阿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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